案 馆 指 南

      根据《中共曲靖市委、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曲靖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》(曲发[2001]22)曲靖市档案局和曲靖市档案馆合一(副处级),实行两块牌子、一个机构,归口市政府办公室。经市政府授权,档案局行使档案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能,管理全市档案工作。
      曲靖市档案局对全市档案事业实行宏观管理,履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、《档案法实施办法》和《云南省档案条例》赋予的档案行政管理职能,对全市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、指导
      曲靖市档案馆是集中管理市直机关、企事业单位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,负责接收、收集、整理、保管和提供利用分管范围内的档案。

   档案馆指南

 
 
 
 
返回
©曲靖市档案局信息科开发科研制 联系电话:0874-3119841 电子邮箱:hlwdag3000@163.com